汉阿工具论元配位方式的对比分析及其语言类型学解释 Contrastive Study of the Instrument Argument Syntactic Arrangement in Chinese and Arabic and Its Typological Linguistics Explanation

Document Type : Original Article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the instrument argument as an example, attempts to reveal the language type features in the interaction process of semantic structure and syntactic arrangement, through 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syntactic arrangement for specific semantic role between Chinese and Arabic, which differ greatly in language type features. The instrument argument is a common semantic role in the semantic structure of various languages of the world. Based on the argument structure theory,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describes the syntactic arrangement and the syntactic representation of the instrument argument in Chinese and Arabic. The essay first describes the syntactic distribution of Chinese and Arabic instrument argument, and finds that The Chinese instrument argument can be located in three syntactic positions: adverb, subject and object; while the Arabic instrument argument is usually located in adverb position, occasionally located in the subject position, and never located in the object positions. On this basis, further analysis shows that even if the Chinese and Arabic instrument argument acts as the same syntactic compon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differences in its syntactic representations. This commonality and personality are due to the differences of language types and internal constraints in syntactic systems.

Keywords

Main Subjects


1.引言

工具范畴是人类认知和交际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范畴之一,也是动词语义结构中的重要语义角色之一,而且在各种语言的句法系统中也得到了相应的表现形式。因为任何一种语言都有相当一部分动作动词[1],施事者进行该动作时需要凭借工具成分去完成。这种句法语义现象也体现在辞书释义中。例如(以下释义取自《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1)写:用笔在纸上或其他东西上做字。

切:用刀把物品分成若干部分。

例(1)的“笔、刀”是动词“写、切”的工具成分,至于这些工具成分能否进入句法表层结构,则取决于说话人的意图,看他需不需要工具成分进入动词激活的特定语义场景。而工具论元能否进入特定的句法位置,则受特定语言的配位方式系统的限制。

本文以汉语和阿拉伯语中工具论元的句法表现为基础,来对比其配位方式的异同,并试图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做出解释。本文处理阿语语料时会采用三个步骤:第一,用阿语写例子;第二,用国际音标进行转写;第三,用语言类型学的标注规则对它进行标注;第四,把它译成汉语,用单引号标记译文。这样才能对阿语例句的句法结构进行平行的描写和分析,从而便于对比。

根据论元结构理论(Argument Structure Theory)的界定,所谓工具论元(Instrument Argument),指施事进行某种动作时所凭借的事物。一个事物是否作为工具论元,是根据句子中谓语动词及其支配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而确定的,而并非事物本身是否作为一个器具。徐杰(1986)、陈昌来(1998)、吴继光(2003)和徐默凡(2004)等都持同样的看法,以谓语动词和凭借物的关系为标准,去判断工具论元的身份,而不太关注工具的本质,即它在物质世界中是不是一个具体器具。

充当工具论元的事物范围很广,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器具,也可以是身体部位之一,甚至还可以是人或者其他生物[2]。例如[3]

(2)a.我更喜欢ipad2上微博。(BCC)

b. قديماً أضاء الناس المنازل بلمبات الجاز. (ACST)

b. qādiyman adāʼā          alnas-u                   almānazil-ā        bi-lāmbat-i     aljazi .

以前     照亮-过去时 定冠词-人们-主格 定冠词-房屋-宾格 用-灯-属格   定冠词-煤油的。

‘以前人们用煤油灯照亮房屋。’

(3)a.她马上用手捂住了耳朵,将视线从亚伯身上移开。(BCC)

b. دائماً ما يلعق الرضع الأشياء بألسنتهم. (ACST)

b. daʼiman  ma     yālʻāqu     alrudāʻ-u               alashiaʼ-ā            bi-alsinatihim-i.

常    句标记 舔-现在时 定冠词-婴儿-主格 定冠词-东西-宾格 用-舌头-他们的-复数-属格。

‘婴儿们常常用舌头舔东西。’

(4)a.“诸位!老张放阎王账,强迫债主用女儿折债。他也算人吗!”王德喊。(BCC)

b. تتاجر بعض العصابات بالأطفال. (ACST)

b. tutajiru             bāʻd-u         alʻisabati         bi-alatfal-i .

做买卖-现在时  一些-主格  定冠词-土匪  用-定冠词-孩子们-属格。

‘一些土匪用孩子们做买卖。’

上述例(2)中的工具论元“ipad2”和“lāmbat-i aljazi(煤油灯)”是具体器具;例(3)中的工具论元“手”和“alsinatihim-i(舌头)”是身体部位工具;例(4)中的“女儿”和“alatfal-i(孩子们)”都是有生命的人,但是在这里没有发挥其意志性,跟具体工具没有任何区别,完全表示别人为了完成某一动作而凭借的工具。从物质世界的角度看例(3)和例(4)中的工具论元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工具,但是因为它们是完成动作“捂住、舔、折债、做买卖”所凭借的工具,所以在上述特定的语义场景里可以当作工具论元。

显然,工具论元是深层语义结构中重要的语义成分之一,也是不同语言共有的语义成分之一,它具有普遍性。目前汉语学界对工具论元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与之相比,阿语学界这方面的研究还没起步,更谈不上工具论元的汉阿对比研究。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对汉阿工具论元的配位方式进行详尽的对比研究,试图说明两种语言工具论元配位方式的异同,并进一步探索两种语言类型特征对工具论元配位方式的制约,从而揭示汉阿的语言共性和个性。

就句法分布而言,汉阿工具论元最适宜出现的句法位置是状语,因为它是动词外围论元之一,进入句子表层结构的典型句法位置就是充当状语。其他句法位置也有一些容纳能力,不过受到比较多的限制。比如在一定的条件下(下文会具体说明),汉阿工具论元还可以充当主语。另外,汉语工具论元还可以充当宾语,如“吃大碗”,不过这是汉语一种很特殊的句法分布形式,要受到很多语义、句法和语用制约条件,所以它的使用频率非常低;而阿语却没有这种表现形式。下面我们先具体探讨汉阿工具论元不同的配位方式

2.汉阿工具状语的配位方式对比

工具论元作为动词的外围论元之一,其典型的句法位置是充当状语,这在论元结构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说明。而且因为它一般不是动词所能直接支配的语义角色,因此通常需要一个介词来标记其身份[4]

2.1汉语工具状语的配位方式

现代汉语带工具状语句的常见格式是:A+ Prep“用”+ I+ V+ P/R。

本文指出汉阿工具论元不同配位格式时,将用英语语义成分简称形式,即Agent(施事)简作A;Patient(受事)简作 P;Result(成事)简作R;Instrument(工具)简作I;Preposition(介词)简作Prep。例如:

(5)每天有很多人端坐在不停闪烁的电脑前用鼠标点绘着生活、商业和梦想。(BCC)

(6)她洗了头发,又用她弟弟送她的一个骆驼毛刷用力擦洗身子。(BCC)

例(5)和例(6)中的“鼠标”和“骆驼毛刷”是动词“点绘”和“擦洗”凭借的工具,它先和前面的介词“用”构成介词结构,然后整个介词结构放在谓语动词前充当工具状语。

另外,工具状语作为汉语介词结构状语的一种,在一定的情况下,比如突出或强调动作凭借的工具时,可以移到句首,用如下的表达格式:Prep+ I+ A+ V+ P/R。或者删除施事成分,让工具状语居句首。例如:

(7)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乐器希腊当代女作曲家卡兰卓藉音乐重现了两千四百多年前战争的创伤。(BCC)

在这里为了突出“从远古流传下来的乐器”所发挥的作用,就把工具状语移到句首。

(8)用那双曾经损毁过生态的手,治理荒漠,多栽林木,重建家园。(BCC)

例(8)要强调用的手是“那双曾经损毁过生态的手”,而不是其他的手。并且工具论元“手”是施事成分的一部分,所以可以删除施事成分,让工具论元代替它放在句首。

汉语工具论元主要的语法标记就是介词,徐杰(1986)、吴继光(2003)等指出能引介汉语工具论元的介词有“用、拿、以”。“用”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以”一般出现在一些比较正式的文体中;“拿”口语色彩很浓。例如:

(9)各位,辛苦晒!!拿叔公解气吧~~最近是极度失魂,原谅我,好彩事情最终完满解决。(BCC)

(10)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BCC)

例(9)和(10)中的“拿叔公”和“以一把刀”整个介词结构是动词“解气”和“杀”的工具论元,都放在谓语动词前充当工具状语。

2.2阿语工具状语的配位方式

阿语是形态变化很丰富的语言,因此在标记工具状语时它采用两种形式标记:一是介引介词“albaʼ”,相当于英语中的工具论元语法标记“with”和汉语的“用、拿、以”;二是工具论元词尾带属格标,即词尾要发生屈折变化,加齐齿短音“i”。这两种标记必须同时出现。

在使用过程中介词“albaʼ”不能单独入句,必须与其宾语黏连,黏连以后它就变音为“bi”,整个介词结构构成一个不可切割的语块,表示借助于此完成动作,放在句尾充当状语。

阿语带工具状语句的常见格式是:V+ A+ P/R+ Prep“bi”+ I。例如:

(11) يقصف الرئيس الليبي شعبه بالطائرات الحربية. (ACST)

(11)yāqsifu     alrāʼiyis-u           alliybiyu             shāʻb-ā-hu             bi-altāʼirāt-i              alhārbiyāti .

轰炸-现在时 定冠词-总统-主格 定冠词-利比亚的 人民-宾格-他的 用-定冠词-飞机-属格 定冠词-空军的。

‘利比亚总统用空军飞机轰炸利比亚人民。’

(12) نرصد الکواکب بالمنظار.

(12)nārsudu             alkāwākib-ā                  bi-almunzar-i.

观察-现在时-我们 定冠词-星星-复数-宾格 用-定冠词-望远镜-属格。

‘我们用望远镜观察星星。’

例(11)和(12)中的“altāʼirāt-i alhārbiyāti(空军飞机)”和“almunzar-i(望远镜)”是动词“yāqsifu(轰炸)”和“nārsudu(观察)”的工具论元,在介词“bi”的介引下放在句尾充当工具状语,词尾加属格标“i”。

2.3汉阿工具状语配位方式对比的异同

综上分析,我们将汉阿工具状语之间的相同之处总结如下:

(一)两种语言状语位置对工具论元的容纳度很高,所有工具论元包括具体器具、身体部位和生物工具都能进入该句法位置。

(二)两种语言工具状语内部的语法结构是一样,都要介词引介工具论元,并且都是前置介词,放在工具论元(介词宾语)前,然后整体打包进入状语位置。

(三)句子的主语一般是施事主语,以能够使用工具论元去完成动作,宾语一般是受事或成事宾语,以能够接受工具论元对它的影响,谓语一般是一些具体动作动词。

而汉阿工具状语的主要不同之处为:

(一)两种语言工具状语的位置不同,阿语工具状语的典型句法位置是放在句尾,属于后置型状语;汉语工具状语的典型句法位置是放在动词前,属于前置型状语。

(二)两种语言句子的基本语序不一样,汉语属 SVO型语言,即主语居首型语言;而阿语属VSO型语言,即动词居首型语言。因此,两种语言带工具状语句的常用格式不同,阿语采用“V+ A+ P/R+ Prep“bi”+ I”格式;汉语采用“A+ Prep“用、拿、以”+ I+ V+ P/R”格式,或“Prep+ I+ A+ V+ P/R”格式。

(三)两种语言工具状语的形式标记不同,阿语有介引介词“albaʼ”,同时工具名词词尾还要带属格标,加齐齿短音“i”;汉语有介引介词 “用、拿、以”,而没有格标。

(四)两种语言工具论元标记介词的虚化程度不同,阿语的“bi”是一个完全虚化的介词,在本文里只具有标记工具论元的作用,它本身没有什么实在意义;而汉语中的工具论元标记介词“用”和“拿”是从动词虚化而来的,但至今还没有完全虚化,仍然可以用作动词,带受事宾语。比如“用”也有“使用”动词的用法,可以说“我用一下你的电脑”。

3.汉阿工具主语的配位方式对比

工具论元除了充当状语以外,也可以充当主语。根据Fillmore(1968)的常规主语选择原则,在表层主语对深层语义格的选择中,工具格的优先等级仅次于施事格。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的语用需要的情况下,主语应该首先选择施事格,其次是选择工具格。另外,陈平(1994)提出的汉语句子成分和语义成分的配位优先序列也大体上跟Fillmore一致,只不过工具在充当主语的语义成分优先序列中位于第三位,后于施事和感事。

是否所有的工具论元只要有语用的要求就能很自由地移到主语位置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这是以前很多研究关注过的问题。袁毓林(1998:128)指出,工具格充当主语是有严格的语义条件的,充当工具格的语言成分必须有[+动力]语义特征。任鹰(2005:92)与袁毓林的看法一致,但还加上[+作用]这一个特征,即工具论元具有一种被公认的作用,并且谓语动词应该是工具论元的功用角色。另外,顾珊(2006)从工具论元本身的性质考虑,指出能充当主语的工具论元多是一些典型的物体工具,而那些身体部位工具则不能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综上,能充当主语的工具论元的语义特征可以概括为:物体性、作用性和动力性。本质上,都带有事件的直接参与性。这与主语的语义特征相合。

3.1汉语工具主语的配位方式

一般文献(如范继淹1984、王书贵1984)将工具论元出现在主语(包括小主语)位置上的句型称为工具主语句,并归纳为如下四种格式。本文确定主语成分是不是工具论元的测试方法是在主语前加上介词“用”,然后把它移到状语位置,看句子能不能成立,如果能成立,那原句就是工具主语句。

汉语工具主语句格式有:

一、I+V+P。例如:

(13)这块布盖不住那么大的桌子。→你用这块布盖不住那么大的桌子。

(14)卡车运走了石头。→他用卡车运走了石头。

二、I+VR。例如:

(15)棍子都打折了。→农夫用棍子打驴都打折了。

(16)斧子砍钝了。→农夫用斧子砍柴砍钝了。

三、I+A(用来、用它)+V+P。例如:

(17)这只大碗我(用来、用它)盛面。→我用这只大碗盛面。

(18)这台缝纫机我(用它)做了两百套衣服。→我用这台缝纫机做了两百套衣服。

四、A+I+V+P。例如:

(19)我大杯喝啤酒,小杯喝白酒。→我用大杯喝啤酒,用小杯喝白酒。

(20)老王毛笔写大字,钢笔写小字。→老王用毛笔写大字,用钢笔写小字。

从上述例句上能看出朱德熙(1982)概括的汉语工具主语句特点:一、工具主语都是有定的,要么是特指的带定语成分,如例(13)和(18)中的“这块布”和“这台缝纫机”,要么是泛指的成分,但是交际双方都清楚具体所指,如例(14)和(15)中的“卡车”和“棍子”。二、谓语往往是复杂的,不能是单个动词,一定要带宾语成分或补语成分,如上例中的“盛面、喝啤酒、打折、运走”。三、当工具论元作大主语施事成分作小主语时,施事后面可以加上“用来”或“用它”来复指工具主语,如例(17)和(18)。

3.2阿语工具主语的配位方式

阿语也有一部分物体工具论元,其施动性比较强,与施事成分的语义特征很接近,因此可以用来代替动作施事,充当主语。在这方面,阿语与汉语实际上是相同的。但是阿语工具主语句里施事成分不能共现。我们确定阿语工具主语的测试方法是在主语前加上介词“bi”,把它移到句尾状语位置,看句子能不能成立,如果能成立,那原句就是工具主语句。阿语工具主语句最常见的句法格式是:V+I+P。例如:

(21) ترصد الأقمار الصناعية تلوث البيئة.

(21)tārsudu      alaqmar-u                    alsinaʻiyātu       tālāwuth-ā   albiyʼāti.

拍-现在时    定冠词-卫星-复数-主格 定冠词-人造的 污染-宾格  定冠词-环境。

人造卫星拍出环境污染。’

←ترصد الحکومة تلوث البيئة بالأقمار الصناعية.

→tārsudu     alhukumāt-u         tālāwuth-ā  albiyʼāti       bi-alaqmar-i             alsinaʻiyāti.

拍-现在时   定冠词-政府-主格 污染-宾格   定冠词-环境 用-定冠词-卫星-属格 定冠词-人造的。

‘政府用人造卫星拍出环境污染。’

(22) حل الکمبيوتر هذه المشکلة. (ACST)

(22)hālā          alkumbiywtār-u    hāzihi     almushkilāt-ā.

解决-过去时 定冠词-电脑-主格  这-阴性 定冠词-问题-单数-宾格。

电脑已解决了该问题。’

← حل الطالب هذه المشکلة بالکمبيوتر.

→hālā         altalib-u                 hāzihi     almushkilāt-ā                bi-alkumbiywtār-i.

解决-过去时 定冠词-学生-主格 这-阴性 定冠词-问题-单数-宾格 用-定冠词-电脑-属格。

‘学生用电脑解决了该问题。’

从例(21)和(22)及其转换句可以看出,工具论元“alaqmar-u alsinaʻiyātu(人造卫星)和alkumbiywtār-u(电脑)”在介词“bi”的引介下,很自然地从主语位置移到句尾状语位置,除了多了一个施事主语“alhukumāt-u(政府)和altalib-u(学生)”以外,句子的基本意思没有什么变化。这就证明以上原句是工具主语句。

虽然阿语的基本语序是VSO,但是它也有SVO形式作为替换语序,这一点符合Greenberg(1963)总结的世界语言语序普遍现象第六条“普遍现象6:所有以VSO为优势语序的语言,都可以把SVO作为可能的或唯一的一种替换性基本语序。”(参见陆丙甫、陆致极(1984)的译文)因此阿语工具主语句也有:“I+V+P”形式。例如:

(23) الطائرات الروسية تقصف مدينة إدلب السورية. (ACST)

(23)altaʼirat-u                      alruwsiyātu     tāqsifu            mādiynāt-ā     ʼidlib      alsuriyāti.

定冠词-飞机-复数-主格 定冠词-俄罗斯 轰炸-现在时  城市-宾格   额地利卜  定冠词-叙利亚的。

俄罗斯飞机在轰炸叙利亚额地利卜城。’

→俄罗斯军队用飞机轰炸叙利亚额地利卜城。

(24) الأقمار الصناعية ترصد تلوث البيئة في الاسکندرية. (ACST)

(24)alaqmar-u      alsinaʻiyātu       tārsudu     tālāwuth-ā    albiʼāti       fi  alʼiskāndāriyāti.

定冠词-卫星-主格 定冠词-人造的 拍-现在时 污染-宾格  定冠词-环境 在 定冠词-亚历山大。

人造卫星拍出亚历山大环境污染。’

→政府用人造卫星拍出亚历山大环境污染。

例(23)和例(24)的主语成分“altaʼirat-u alruwsiyātu(俄罗斯飞机)”和“alaqmar-u alsinaʻiyātu(人造卫星)”移到状语位置时,句子还是可以成立的,这就证明原句是工具主语句。

从上述例句能看出,阿语工具主语句有如下特征:一、工具主语都是有定的,可以是带定语的特指成分,如例(23)的“altaʼirat-u alruwsiyātu(俄罗斯飞机)”,也可以是泛指的,如例(24)的“alaqmar-u alsinaʻiyātu(人造卫星)”。二、谓语动词一定要带受事宾语,如例(23)的“mādiynāt-ā ʼidlib(额地利卜城)”。三、工具主语句里不能出现施事成分,因为工具论元已经代替它。在第三点上,阿语跟汉语形成对立。

3.3汉阿工具主语配位方式对比的异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阿语工具主语句句法结构比较整齐;而汉语工具主语句句法结构相对比较复杂、灵活。这一方面跟能充当主语的工具论元本身有关(汉语工具主语的范围比较广;而阿语工具主语的范围相对比较窄);另一方面跟两种语言的句法系统有关,汉语特有的主谓谓语句和结果补语使汉语工具主语句更具有灵活性。下面具体探讨。

汉阿工具主语的主要相同之处为:

(一)都可以采用“I+V+P”形式,不过该形式是阿语辅语序(SVO)的工具主语格式,使用范围很窄,只用于报刊的文章标题、新闻标题和书名,而该语序则是汉语的基本语序。

(二)两者的工具名词常常是有定名词。

(三)除了汉语带补语成分的格式以外,其他格式“V”后都得有受事宾语。宾语是汉阿工具主语句必不可少的成分。

汉阿工具主语的主要不同之处为:

(一)阿语工具主语句不管采用“I+V+P”还是“V+I+P”格式,都不能出现施事成分;汉语工具主语句有“I+A+V+P”和“A+I+V+P”两种形式,都可以出现施事成分。这种表达形式是汉语特有的,因为主谓谓语句是汉语的主要句型之一,该句型允许同一个句子里出现两个主语,所以工具和施事成分可以共现为大小主语。而阿语里如果要求施事和工具共现的话,那么句法上只能表现为施事成分充当主语、工具成分充当状语。

(二)因为汉语有结果补语,所以工具主语句有这样的格式“I+VR”,如:“斧子砍钝了”;而阿语则没有动结式,自然也没有此工具主语格式。该格式译成阿语时,只能用因果结构。如上述例句的阿语对译句是:

(25) تبلد الفأس بسبب التقطيع.

(25)tābālādā     alfaʼs-u               bisābābi   altāqtiʻi.

 钝-过去时 定冠词-斧子-主格   因为   定冠词-砍切。

‘斧子因为砍切而钝了。’

从上述两个不同点可见,两种语言句法系统的差异对工具论元的句法配置有着直接的影响。

(三)汉阿工具主语句的使用功能不同。牛保义(2006)指出,“汉语中的工具主语既可以用来表示特定事件中实施某个动作所凭借的工具的用途,也可用来表示工具实施某个动作或促成某一过程的完成。”但我们在调查阿语语料时发现,阿语工具主语只能用来表示工具实施某个动作,没有表示工具用途的句式。我们认为这跟阿语充当工具主语的工具论元语义特征有关系,它必须具有比较强的施动性,并且不能跟施事成分同现,所以只有工具实施某种动作的功能。因此如上文提过的“这只大碗我盛面”等表示工具用途的汉语例句在阿语里不能译为工具主语句。请对比以下汉语例句的阿语和英语对译句:

(26) *a. هذه السلطنية الکبيرة أغرف المعکرونة.

(26)*a . hāzihi   alsultaniyat-u          alkābiyratu    aghrifu         almāʻkāruwnāt-ā.

这-阴性   定冠词-碗-单数-主格 定冠词-大的 盛-现在时-我 定冠词-面条-宾格。

‘这只大碗我盛面。’

b. أستخدم هذه السلطنية الکبيرة في غرف المعکرونة.

b.astākhdim-u  hāzihi   alsultaniyat-ā            alkābiyrat ā    fi   ghārfi  almāʻkāruwnāti.

 使用-现在时-我  这-阴性 定冠词-碗-单数-宾格  定冠词-大的  于  盛装   定冠词-面条。

‘阿语对应表达是:我使用这只大碗于(来)盛装面条。’

c. I use this big bowl for serving noodles.

汉语句子的意义仅表示“大碗”的用途,更侧重于区别“这只大碗”跟其他厨具的用途。译成阿语时会发现,“hāzihi alsultaniyat-u(这只大碗)”不具有施动性,不符合阿语的工具主语语义特征,所以(26a)译句不成立。(26b)译句换用谓语动词“astākhdimu(使用)”,“hāzihi alsultaniyat-ā(这只大碗)”是动词“astākhdimu(使用)”的对象,它的身份从工具论元转变为受事成分,“fi ghārfi almāʻkāruwnāh”(于盛装面条)是第二个宾语。

总之,阿语工具主语句没有汉语工具主语句的功能那么复杂,阿语工具主语句只有用来表示工具论元实施某个动作;而汉语工具主语句既可以用来表示工具实施某个动作,也可以用来表示工具的一种用途。

4.汉语工具宾语及其阿语对应处理机制

上文已指出过,因为工具论元的施动性比较强,所以它充当主语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汉阿都有工具主语句;而充当宾语的语义成分应该是受动性、变化性比较强的,这恰恰跟工具论元的语义特征相反,所以它处于宾语位置的可能性很小。这就是世界语言语义角色句法配置的一条普遍共性规则。这样,即便汉语有工具宾语形式,也非常受限。

阿语宾语只能是动作的客体,包括动作的受事、与事和结果,因此阿语根本没有工具宾语这种表达方式。而汉语此类宾语译成阿语时,只能采用“介词+工具”形式,把工具宾语译成状语。下面具体讨论汉语工具宾语的概况以及其阿语的对应形式。

4.1汉语工具宾语

宾语是谓语动词支配的对象,在一般的情况下,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受事,但是在一定的场景也可以是动作行为的其它语义成分,如结果、施事、材料、工具等。(李临定1986)

现代汉语工具论元充当宾语主要的目的是把它引进动作场景的透视域,因此就移到核心论元的句法位置。它要回答的问题是“做某某事使用什么工具?”,这时“做什么事”是次要的,“用什么工具”是重要的。例如:

(27)下了班在宿舍抽烟斗、下盘棋,我们的生活有什么遗憾呢。(BCC)

(28)我更喜欢真的面对面吃饭不过你饭量大所以你吃大碗。(BCC)

“烟斗、大碗”是动词“抽、吃”的工具论元,因为需要把它引进透视域,所以放在宾语位置。但是,正因为工具论元是个外围论元,它处于宾语位置的可能性很小,是一种非典型的句法分布,要受到很多语义、句法和语用制约条件。

语义条件表现在:朱怀(2011b)指出只有当工具的功用角色出现在动作事件中时,工具宾语才能合格。另外,孙毅(2007)指出工具论元要跟受事成分有认知联系,才可以成功借代受事,充当宾语。如“吃大碗”,“大碗”的典型功用角色是“盛饭吃”,并且“大碗”可以是受事成分的修饰语“大碗的面、饭”,是盛饭的容器,因此可以理解成受事的一部分,成功借代受事充当宾语。而某些不能跟受事构成认知上关联的工具,就不能充当宾语,如“用眼镜看电视”不能说成“*看眼镜”。

句法条件表现在:张云秋(2004)指出这类句型的动词必须是动作性强的单音节动词,它在组合方面有两个特点:一是前面不能加描摹动作行为具体样态的状语;二是动词的时间性不强。还说明工具宾语一般都比较简单的,不用数量词或指量词作定语。另外,从语体角度来讲,王丽娟(2018)将工具论元充当宾语的述宾结构归纳为口语体结构,并用动词能否重叠、能否构成正反问来测试这类结构的语体属性。比如,我们可以说“吃吃大碗”、“吃不吃大碗”。

语用动因:工具论元充当宾语的主要语用动因是达到信息焦点化和交际的经济性。袁毓林(1998)、徐默凡(2003)、孙毅(2007)等都有过讨论,限于篇幅,此处从略。

总之,汉语虽然有工具宾语,但是正如徐杰(1986)、朱景松(1992)等所指出的那样,汉语工具宾语的使用频率低、口语化强、不能类推、是一种带有熟语性的格式。总之来讲,我们认为这类句型具有规约性,它并不指具体的动作行为,而指一种动作行为的规约方式。如“吃大碗”,这里“吃”的意思并不是把食物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因为“大碗”他根本不是吃的对象,而这里“吃”表示的意思是一种生活习惯。

4.2汉语工具宾语在阿语中的处理机制

本文经过考察阿语工具论元的实际语料和对比汉语工具宾语句译成阿语的译句结构发现,阿语没有工具论元充当宾语这种句式。为此,我们还对照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小说的原文和阿语译文,能找到的工具宾语句极少,但是我们还是发现原文的工具宾语译成阿语时,要么是采用介词结构“bi+工具”形式,放在句尾,充当工具状语,要么是译者删除不译,用大概的意思去表达原文。这就证明阿语工具论元的典型语法形式是充当状语,没有工具宾语这种句法分布。例如:

(29)原文:我上街就有人向我扔小石子[5]

الترجمة: فإذا ما خرجت إلى الشارع تجد من يقذفني بالحجارة.

译文:fāʼizama khārājtu            ʼila  alshāriʻi       tājidu         mān yāqdhifni           bi-alhijarāt-i.

如果    出去-过去时-我  到 定冠词-街道 有-现在时  谁  扔-现在时-我  用-定冠词-石子-属格。

‘我如果出门上街就有人用石子扔我。’

例(29)中,原文出现的工具宾语“小石子”,译成阿语时就转为工具状语“bi-alhijarāt-i(用石子)”。而下面的例子译者用大概的意思去表达原文,根本没有翻译原文的工具宾语。

(30)原文:屋门前他看见两个女孩在跳着橡皮筋

الترجمة: رأى فتاتين تلعبان أمام المنزل.

译文:rāʼā               ftatyini     tālʻāban         amamā  almānzili.

看见-过去时-他 女孩-双数 玩-阴性-双数 前面   定冠词-屋子。

‘屋门前他看见两个女孩在玩儿。’

5. 汉阿工具论元不同配位方式的语言类型学解释

从类型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阿语和汉语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语种,阿语是典型的综合型屈折语,其主要特征是用形态变化来表达语法关系。造句时谓语动词及其核心论元之间的句法关系必须靠格标来实现[6],外围论元入句则需要格标和介词。不同语言中格的数量是不同的,阿语只有三个格标,即主格、宾格和属格,都是通过名词词尾屈折变化来表现的。主格标是名词词尾加合口短音“-u”,宾格标是名词词尾加开口短音“-ā”,属格标是名词词尾加齐齿短音“-i”,通过这些格标我们可以分辨名词在句子中的功能。如阿语中“牛”读作“bāqārāt”,充当主语时必加主格标“-u”,其读音会变成“bāqārāt-u”,充当宾语时必加宾格标“-ā”,其读音会变成“bāqārāt-ā”,充当介词宾语时必加属格标“-i”,其读音会变成“bāqārāt-i”。

我们认为阿语使用格标的必然性跟其基本语序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它是VSO型语言,两个核心论元都放在动词的同一侧面。而且句子的语序可以很自然地转换为VOS型,所以两个名词的句法功能不太清楚,一般需要借助名词后面的格标来区别。比如:

(31) أکل علي السمکة. ← أکل السمکة علي.

(31)akālā    aliy-u        alsāmākāt-ā.      →akālā         alsāmākāt-ā       aliy-u.

吃-过去时  阿里-主格  定冠词-鱼-宾格 →吃-过去时 定冠词-鱼-宾格  阿里-主格。

‘阿里吃了那条鱼。’

可见例(31)中,同一个语义结构,阿语采用了两种排列方式。而且不管采用VSO还是VOS的排列顺序都不会有歧义,两个成分的句法功能是一目了然,因为主语和宾语名词词尾都带格标。

而汉语是典型的分析型孤立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其主要特征是用词序和虚词来表达语法关系。造句时谓语动词的核心论元不需要格标,其句法角色是通过语序来实现,外围论元通过介词来标记其身份。并且汉语是SVO型语言,两个核心论元分别放在动词的两个侧面,即动词前的名词充当主语,动词后的名词充当宾语。所以名词的句法功能及其与动词的语义关系相对比较清楚,不需要格标来凸显。

众所周知,句法对比研究的基本任务是比较不同语言组词造句的各种规则,因此本文从配位方式的角度入手,目的是解释汉阿工具论元投射到句法层面的配位规则。袁毓林(1998:124)指出,“动词的每一种配位方式都反映了人们观察由动词激活的语义场景的某一种特定的透视域”。汉语工具论元可以参与不同的透视域,通过不同的配位方式表达不同的句式义。这些句式中工具的配位方式发生了变化,信息结构也变了,而语义关系保持不变。例如:

(32)a.张三用这只大碗吃饭。

b.这只大碗张三吃饭。

c.张三吃大碗

在例(32)中,“张三”是施事、“饭”是受事、“这只大碗”是工具。其中例(a)是典型的基础句,施事成分“张三”充当主语,受事成分“饭”充当宾语,工具成分“这只大碗”在介词“用”的介引下充当状语;如果想以工具成分作为说话的开头,那么可以通过话题化让工具成分充当大主语,即把例(a)转换成(b),生成工具主语句;如果想以工具成分作为句子的焦点,那么可以通过述题化让工具成分充当宾语,即把例(a)转换成(c),生成工具宾语句。

阿语则不然,工具论元只能处于状语位置,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详见3.2)处于主语位置,而不能处于宾语位置,请对比例(32)在阿语中的对应形式:

(33) a. يأکل جانغ سان الطعام بهذا الوعاء الکبير.

(33)a. yāʼkulu   zhang san-u   altaʻām-ā        bi-hādhāa    alwiʻaʼ-i            alkābiyr-i.

吃-现在时  张三-主格   定冠词-饭-宾格 用-这-阳性 定冠词-碗-属格 定冠词-大的。

*b. هذا الوعاء الکبير يأکل جانغ سان الطعام.

*b. hādhāa  alwiʻaʼ-u           alkābiyr-i     yāʼkulu     zhang san-u  altaʻām-ā.

这-阳性 定冠词-碗-主格 定冠词-大的 吃-现在时 张三-主格   定冠词-饭-宾格。

*c. يأکل جانغ سان الوعاء الکبير.

*c. yāʼkulu    zhang san-u   alwiʻaʼ-ā           alkābiyr-ā.

吃-现在时  张三-主格   定冠词-碗-宾格 定冠词-大的。

显然,阿语对译汉语例(32)的三种句式时,只有工具成分充当状语的例(33a)能成立的,而工具成分充当主语和宾语的例(33b和c)就不能成立的。

我们认为汉阿工具论元这样不同的配位方式,可以从上述两种语言的类型特征得到解释。具体地说,汉语句子结构不受形态变化的约束,导致它造句时更多地依赖词语意义之间的逻辑联系来实现句子成分之间的连接,所以被称为“意合语言”;而阿语恰恰相反,句子结构受形态变化的约束,特别是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需要格标来表现。假如违背了形态变化的任何一条规则,句子就不合格,所以被称为“形合语言”。正因为如此,阿语特别重视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其主体论元充当主语、客体论元充当宾语、外围论元充当状语;汉语则不太重视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而更重视语义的吻合。句法和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语言的内在逻辑关系来体现,只要语义搭配合理,语义成分就可以成功入位。

总之,汉语工具论元呈现的一些非典型配位方式归于汉语语法的“意合”特征。正是因为汉语不受形态变化和格标的制约,所以工具论元移到主语或宾语位置上时,不受任何形式的约束条件,只受语义的约束。符合这些语义条件的工具论元可以很自然地话题化为主语,或述题化为宾语;而因为阿语的形态变化很丰富,工具论元入句时除了介引介词“bi”以外,词尾还要带属格标,即齐齿短音-i,所以移位很受限。除了具有很强施动性的工具论元可以充当主语以外,其他工具论元绝对不能移位。因此,理论上不能充当句子主语和宾语的工具论元,在汉语里只要语义和句法条件允许的,它就可以充当句子的主语(包括小主语)或宾语。可见,汉语意合特征是汉语工具论元句法配置灵活性的根源。

6.结语

本文在借鉴汉语学界重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汉阿两种语言的语言事实,初次探讨了汉阿工具论元不同的配位方式,发现汉阿工具论元的配位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别。本人认为,正因为阿语是形合语言,受上述形态变化和格标的约束,因而其大部分工具论元的配位方式是固定的,只有典型的配位方式,即放在句尾充当状语;而汉语是意合语言,没有格标并且不受形态的约束,因此其一部分工具论元的配位方式是灵活的,既有充当状语这样典型的配位方式,又有充当主语和宾语这样非典型的受限制的配位方式。而这种不同的配位方式特别符合Langacker(1991:294)提出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具有以不同方式识解同一个情景的能力,人们对事件识解的方式决定着语言的编码方式。” 总的来说,考察不同语义角色在不同语言句法系统中的表现形式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选题,它对汉阿双向翻译工作和汉阿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很有帮助。



[1]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能带工具成分,像心理动词“高兴、崩溃、难受”、关系动词“是、有、拥有”和状态动词“认识、死、忘”等都不能带工具成分。

[2]顾珊(2006)、张强(2011)等认为工具论元还包括抽象工具,即没有具体存在形态的工具。不过,陈昌来(1998、2003)、吴继光(2003)都从抽象和具体的角度来区分方式和工具,认为方式也是事物,但一般是无形的抽象事物,而工具一般是有形的具体事物。王丽彩(2008)指出工具、材料的语义特征是[+空间性]、[+物质性],方式的语义特征是[-空间性]、[-物质性]。所谓工具的空间性、物质性是指工具成分必须占据一定的空间,有一个物质载体,而方式成分则不占据空间,没有物质载体。我们更认同后一个观点,因此我们的研究没有把抽象凭事成分充当工具论元。

[3]本文大部分汉语语料取自北京语言大学开发的BCC语料库,阿语语料取自美国布里格姆·扬大学开发的“Arabic Corpus Search Tool”语料库,文中分别标注为BCC和ACST,未标注例句为内省语料。全文例句中的工具论元加横线。

[4] 有一些研究认为汉语工具状语可以不用介词,如孙德金(1995)将“电话通知、电话联系、电话拜年”之类的名词性状语归为工具状语。但是有些研究则认为这类结构是表示方式的,如王丽彩(2008)和郭小娜(2010),他们认为这几个短语表面上看是“工具+动作”,而实际意义指的是通过相应的动作(即打电话)做某事,不是指占有一定空间的,具有物质性的电话机本身。所以这里的“电话”是后面动作的方式,而不是动作的工具。我们更认同后一观点,因此没把这类结构归为工具状语。

[5] 在一般的情况下,“扔小石子”是受事宾语,但在这个例子中,由于有“向我”,因此我们把它当作“扔”的工具。实际上,“扔”在这里的应用语义是“打”。

[6]格标是一种以词尾屈折变化来表达动词和名词关系的语法形式,主要用来区分名词的语法功能(因此被称为语法格/结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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